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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:中考与离别

第十六章:中考与离别 (第2/2页)

姜以夏笑了,眼里有泪光:“那我们说好了。“
  
  “说好了。“
  
  广播里传来声音:“K571次列车即将进站,请乘客做好准备......“
  
  姜以夏的父母走过来:“以夏,该上车了。“
  
  “等一下。“姜以夏转过身,看着林煜,“我还有话要说。“
  
  她深吸了一口气,脸一下子红了:
  
  “林煜,我......我喜欢你。“
  
  林煜愣住了。
  
  周围的人来来往往,但他的世界突然安静了,只剩下她的声音。
  
  “不是朋友的喜欢。“姜以夏低着头,声音很轻,“是......那种喜欢。“
  
  “从小学的时候就喜欢。喜欢你认真的样子,喜欢你看世界的方式,喜欢你和别人不一样。“
  
  她抬起头,眼泪掉了下来:
  
  “但我不要你现在回答我。“
  
  “因为我们都还小,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“
  
  “等我们都考上大学了,都站在更高的地方了,你再告诉我答案,好吗?“
  
  林煜的心跳得很快,很快。
  
  他想说“我也喜欢你“,想说“从小时候就喜欢“。
  
  但他说不出口。
  
  他只是用力点头:“好。“
  
  姜以夏笑了,擦了擦眼泪:“那我等你。“
  
  “我也等你。“林煜说。
  
  火车进站了,巨大的轰鸣声淹没了他们的话。
  
  姜以夏的父母催促着:“以夏,快上车!“
  
  “我走了。“姜以夏说。
  
  “嗯。“
  
  她转身,走了几步,又回过头:“林煜,你要好好的!“
  
  “你也是!“林煜喊道。
  
  火车的门关上了。
  
  姜以夏站在车窗前,冲他挥手。
  
  林煜也挥手,拼命地挥手。
  
  火车慢慢开动了,越来越快。
  
  姜以夏的身影越来越小,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点,消失在铁轨的尽头。
  
  林煜站在站台上,看着火车远去的方向,久久没有动。
  
  周围的人渐渐散了,站台上只剩下他一个人。
  
  他想起小时候,姜以夏说“我会回来找你“。
  
  他想起刚才,她说“我喜欢你“。
  
  他的心里,第一次有了一种明确的感觉。
  
  不是“看见“规则的兴奋,不是解开难题的成就感,而是一种温暖的,柔软的,让人想哭的感觉。
  
  那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。
  
  回家的路上,林煜一直在想姜以夏的话。
  
  “我喜欢你。“
  
  “等你考上大学,再告诉我答案。“
  
  他把手放在胸口,感受着心跳。
  
  他突然明白了,自己也喜欢她。
  
  从小时候,她第一次问他“你怎么知道的“,第一次说“你真厉害“,第一次陪他打篮球,第一次说“咱们一起“的时候,他就喜欢她了。
  
  只是他一直没意识到。
  
  或者说,他一直不敢承认。
  
  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。
  
  他家穷,她家富。
  
  他只是个会“看见“奇怪东西的怪人,她是人见人爱的好学生。
  
  但现在,她说她喜欢他。
  
  那他就有了答案。
  
  他也喜欢她。
  
  他会努力,考上北京的大学,站在更高的地方。
  
  然后,亲口告诉她答案。
  
  那天晚上,林煜打开笔记本,写下:
  
  “1999年夏天,中考与离别。
  
  我考了全县第三名,考上了县一中。
  
  全家人都很高兴,只有父亲不在。
  
  但我知道,他也为我骄傲。
  
  姜以夏走了,去省城读高中。
  
  她说,她喜欢我。
  
  那是我听过最美的话。
  
  我也喜欢她。
  
  从小时候就喜欢。
  
  喜欢她看我的眼神,喜欢她说'咱们一起',喜欢她从来不觉得我奇怪。
  
  她让我觉得,我不是一个人在'看见'这个世界。
  
  至少还有一个人,愿意陪我'看'。
  
  我们约定了,一起考北京的大学。
  
  到那时候,我会告诉她答案。
  
  我会说:
  
  姜以夏,我也喜欢你。
  
  从小时候就喜欢。
  
  等我。“
  
  他合上本子,看向窗外。
  
  夜空中,星星在闪烁。
  
  他突然觉得,那些星星不再冰冷了。
  
  它们像姜以夏的眼睛,温暖而明亮。
  
  照亮他前方的路。
  
  第二天,林煜去了小虎家。
  
  小虎正在院子里劈柴,看到他,放下斧头:“煜哥!听说你考了第三名?“
  
  “嗯。“林煜点头。
  
  “太厉害了!“小虎兴奋地拍着他的肩膀,“我就知道煜哥能行!“
  
  “小虎......“林煜看着他,“我要去县一中了。以后可能很少回来。“
  
  “我知道。“小虎笑了,“煜哥,你去吧。好好读书,以后当大科学家。“
  
  “嗯。“林煜说,“等我有能力了,我会帮你开店的。“
  
  “我记着呢。“小虎说,“煜哥,你别忘了我就行。“
  
  “怎么会忘?“林煜说,“你是我兄弟。“
  
  两人坐在院子里,看着天空,都没说话。
  
  蝉声此起彼伏,夏天的风吹过,带着青草的味道。
  
  “煜哥。“小虎突然说,“你说,我们以后还会像现在这样吗?“
  
  林煜愣了一下:“什么意思?“
  
  “就是......“小虎想了想,“你去了县一中,以后去大学,去大城市,见的人越来越多,越来越厉害。“
  
  “你会不会......就不记得我了?“
  
  林煜的心一紧。
  
  他转过头,认真地看着小虎:“小虎,你听我说。“
  
  “不管我走多远,不管我见到多少人,你永远是我兄弟。“
  
  “因为你是第一个在我打球时给我喝彩的人,是第一个说'煜哥真厉害'的人。“
  
  “你让我知道,我不是一个人。“
  
  小虎的眼眶红了。
  
  他用力点头:“好,那咱们说好了。“
  
  “说好了。“
  
  两人的手握在一起,紧紧的。
  
  那一刻,他们不只是两个少年。
  
  他们是两个在时代洪流中挣扎的兄弟,彼此扶持,彼此承诺,不会忘记,不会放弃。
  
  章末金句:
  
  那个夏天,我考上了县一中,送走了姜以夏,告别了小虎。我的人生第一次清晰地分了叉——有人继续往前走,有人留在原地。但我知道,不管走多远,我都会记得他们。记得姜以夏说“我喜欢你“时的眼神,记得小虎说“你会不会忘了我“时的担忧。他们是我的起点,也是我的归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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