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:进入县一中
第十七章:进入县一中 (第1/2页)1999年9月1日,开学日。
林煜背着一个旧书包,提着一个编织袋,站在县一中的校门口。
校门很气派,红砖砌成的门柱,上面刻着金色的校名。门口停着几辆小汽车,有家长送孩子来报到。林煜看着那些车,又看看自己脚上的解放鞋,突然有些不自在。
“煜儿,到了。“母亲在旁边说。
她专程请了半天假,陪儿子来报到。脸上带着骄傲,也带着担忧。
“妈,你回去吧。“林煜说,“我自己能行。“
“那你要照顾好自己。“母亲叮嘱道,“别省钱不吃饭,知道吗?“
“知道了。“
母亲又掏出一个布包,塞到他手里:“这是妈给你准备的,一百块钱。省着点花。“
林煜知道,这一百块是母亲攒了很久的。他想推回去,但看到母亲期待的眼神,最终还是收下了。
“妈,我会好好读书的。“他说。
“妈相信你。“母亲摸着他的头,眼眶红了,“去吧。“
林煜转身走进校门,走了几步,忍不住回头。
母亲还站在那里,冲他挥手。
夏日的阳光很刺眼,母亲的身影在光晕中有些模糊。
县一中比镇中学大了好几倍。
教学楼有四层,外墙刷着白漆,窗户明亮干净。操场是标准的400米跑道,篮球场有六个,还有一个小型足球场。最让林煜震撼的是图书馆——三层楼,据说藏书十万册。
“哇......“林煜站在图书馆前,忍不住惊叹。
这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壮观。
“新生?“一个声音在旁边响起。
林煜转过头,看到一个戴眼镜的男生,拿着一本《时间简史》。
“嗯,我是高一新生。“林煜说。
“我也是。“男生伸出手,“我叫薛南风,你呢?“
“林煜。“
“林煜......“薛南风想了想,“中考全县第三的那个?“
林煜点头。
“厉害啊。“薛南风笑了,“我是第八名。以后咱们是同学了,多多关照。“
两人握了握手,林煜觉得这个人挺好相处的。
“对了,你知道宿舍在哪吗?“薛南风问。
“不知道,我刚到。“
“那一起去找吧。“
宿舍在教学楼后面,一栋三层的楼房。
林煜被分到318室,六人间。他推开门,看到已经有几个人在了。
“新同学?“一个穿着耐克T恤的男生站起来,笑着说,“我叫陈子昂,你叫什么?“
“林煜。“
“哦,林煜,全县第三是吧?久仰久仰。“陈子昂伸出手,手腕上戴着一块电子表,“以后咱们就是室友了,多多关照。“
林煜和他握了握手,打量着宿舍。
六张床,每张床都是上下铺,有书桌,有柜子。墙上刷着白漆,窗户很大,阳光洒进来很亮堂。
比镇中学的宿舍好太多了。
“你的床位是那个。“陈子昂指了指靠窗的一张,“我帮你留的,位置不错。“
“谢谢。“林煜走过去,把编织袋放在床上。
陈子昂看了看他的行李,又看了看自己的——一个大号行李箱,还有几个品牌购物袋。
“你东西不多啊。“陈子昂说,“要不要我带你去县城买点?“
“不用了。“林煜说,“我这些够了。“
“行吧。“陈子昂笑了笑,也没再说什么。
晚上,宿舍里的人都到齐了。
除了林煜和陈子昂,还有薛南风,以及另外三个男生:李明、赵凯、王志强。
大家都是各乡镇的尖子生,聊起来很快就熟了。
“你们说,咱们班谁是第一名?“李明问。
“肯定是杜靖舟啊。“赵凯说,“中考728分,全县第一。听说他从小就是天才,数学竞赛拿过省一等奖。“
“这么厉害?“王志强惊讶道。
“那当然。“赵凯说,“他家还特别有钱,他爸是县里的企业家。“
林煜听着,心里有些复杂。
天才,有钱,这两个标签加在一起,简直是完美的人生。
而他,只是一个来自农村的穷小子。
“对了,晚上要不要出去吃点?“陈子昂突然说,“我请客,咱们去吃肯德基怎么样?“
“肯德基?“李明眼睛一亮,“县城开了肯德基?“
“对啊,就在步行街。“陈子昂说,“我上周去吃过,味道不错。“
“那走啊!“几个男生都兴奋起来。
只有林煜坐在床上,没动。
“林煜,你去不去?“薛南风问。
“我......“林煜犹豫了一下,“我就不去了,有点累。“
“别啊,一起去吧。“陈子昂说,“我请客,不用你花钱。“
林煜听到“不用花钱“,反而更不想去了。
他不想被施舍。
“真的有点累。“他说,“你们去吧。“
“那好吧。“陈子昂也没强求,“那我们给你带一份回来?“
“不用了,谢谢。“
等室友们都走了,宿舍里只剩下林煜一个人。
他坐在床上,看着窗外的夜空,心里有些堵。
他知道,他和陈子昂是不一样的人。
陈子昂可以随便请大家吃肯德基,可以穿耐克,可以用诺基亚手机。
而他,连一个汉堡都要算计要不要吃。
一个小时后,室友们回来了。
陈子昂真的给林煜带了一份汉堡套餐。
“林煜,给你的。“他把袋子递过来,“趁热吃。“
林煜接过来,看着那个印着肯德基logo的纸袋,心里五味杂陈。
“谢谢。“他说。
“客气啥。“陈子昂笑了,“咱们都是室友,以后还要一起三年呢。“
林煜打开袋子,里面有一个汉堡、一份薯条、一杯可乐。
他咬了一口汉堡,味道确实不错。
但不知道为什么,他觉得有点苦。
“怎么样,好吃吧?“李明问。
“嗯,好吃。“林煜说。
“这一套25块。“赵凯说,“挺贵的,但偶尔吃一次还行。“
25块。
林煜的心一紧。
他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50块,如果吃一顿肯德基,就是六分之一。
“还行吧。“陈子昂说,“我经常吃,觉得不贵。“
林煜沉默了。
对陈子昂来说,25块可能只是零花钱的零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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