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二十一章:不该有的情绪
第一卷 第二十一章:不该有的情绪 (第1/2页)夜幕下,鼯鼠捂着后腰的伤口拐进小巷。
巷道很长很黑。
鼯鼠蹒跚而行的声音惊动了一家看门狗,它放声吠了起来。
一犬吠影,百犬吠声,现在整个巷子的狗都跟着高声吠叫,他最担心哪家没关好门狗子跑出来。
在一户掩着门的人家门口有张石凳,他忍痛扶着土墙坐下去。
他拧开杰克·丹尼威士忌的瓶盖,把威士忌瓶子对着嘴灌下几大口,慢慢脱下衬衣,弯腰把酒向后倒在伤口上。
他发出哇一声怪叫,嘴巴嘶着冷气,扯下衬衫的两个袖子结成一条“绷带”,绑住腰上的伤口。
他把没有袖子的衬衣穿上,衬衣已经溅了别人的血,染了自己后腰的一些血,现在被更多血染红了。
这时候他忽然担心起自己以后的性功能,忍不住呵呵笑起来。
他的手一直不停地颤抖,这几年,鼯鼠一到晚上手就会抖,一喝酒就没事,他认定自己得了“酒精依赖症”。
但现在的颤抖显然不因为酒瘾——他刚才已经喝了不少啤酒,也不是害怕,是愤怒的情绪在延续。
他忽然想起一件事:今晚为什么会出现毒虫?
这是岩糯的地盘,岩糯作为一个保守和谨慎的毒枭,绝对不允许毒虫在莽城肆虐。
这会不会是一个圈套呢?
他对着酒瓶灌了几口,觉得自己多虑了,岩糯不可能管得到这些社会最底层的事。
两年前,他用二百米小口径步枪杀过一个人,虽然第一次近距离杀死一个活人,不用望远镜都看得到那个人的眼球迸出血来,他倒觉得跟打死一只斑鸠鸟差不多。
他是个优秀的狙击枪手,冷静、耐心,不仅命中率高,而且对各种枪械的性能有天然的感觉能力。
他不在乎击中一个完全不认识的目标,即使是人类,杀人只是任务而已,没有任何情绪困扰。
但刚才竟然连续杀了两个人,特别是他带着愤怒和仇视的情绪,血近在咫尺地溅到身上。杀第二个捅他的家伙时,他甚至没有看到那张脸,是疼痛导致的攻击本能驱使他反扑上去,用最快的频率插死了这个年轻人。
他不害怕杀人,干这份工作,即便杀了人,他也不会有负罪感。
只不过,杀人这个事情对他没有吸引力,也就是说,他没有杀人的动力。
他向来很自信能完美地控制情绪,这是他赖以生存的本领之一。
但是,他刚才在酒吧里的行为更像是一个暴力狂,心理学上称为“被愤怒驱动的人”。他的心理学教官曾经专门举例,破解这种“最危险人格”。
“这种人平常看起来似乎很稳定、很正常,但是连他们自己都意识不到,他们随时处于防卫状态,心理学称其为“沉睡的愤怒”。”
教官突然说了一句:“我太太,你们的师母就是一个有代表性的患者,有时间我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经验。”学员们哄堂大笑。
“这种人潜意识中怀着对世界的恐惧,表现形式就是一旦稍有事情不能如他所愿,就会本能失控,发出暴力反击,”他顿了一下,“包括冷暴力。”
“由于外在刺激直接作用到人的本能,而不是大脑,理智就不在反应链上,本能直接指挥行为。
其实,西方对罪犯的精神分析中,与“蓄意犯罪”相对应,“激情犯罪”是高概率存在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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