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9章 白鸥没浩荡
第199章 白鸥没浩荡 (第1/2页)晨光从金门海峡那边漫过来,薄薄的金色涂在秦渡敞开的睡袍领口上,那道枪伤赤裸裸地露着,像一枚不遮不掩的勋章。他半阖着眼皮,长睫毛在颧骨上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。
阿骁站在三步之外,腰背笔直,面色却不大好看。他手里捏着一封刚从唐人街送来的信。
“少爷,”阿骁斟酌着措辞,“三邑会馆的梁老先生昨晚中风病倒了。”
秦渡端着咖啡杯的手顿了一顿。杯沿贴在唇边,狭长的眼睛缓缓掀开,露出一线黑幽幽的瞳仁。
“怎么说。”
阿骁将信递上,一边口述来龙去脉——
梁老先生的姨太太在唐人街经营着一间妓馆。说是妓馆,其实不过是都板街上一栋灰扑扑的三层木楼,门口挂着红灯笼,窗棂上糊着粉色的纱。那样的地方在唐人街多得是,华工们漂洋过海,十年八年回不了家,总得有个去处。
梁家的这一间,算是三邑会馆的产业之一,明面上是梁老先生的姨太太在管,底下的姑娘们虽也苦,好歹有个遮风挡雨的屋檐。
可前日夜里,出事了。
一个白人喝得烂醉,摇摇晃晃地闯了进去。大约是在别处受了什么气,进门便砸东西,揪住一个姑娘的头发往墙上撞。那姑娘是广东台山人,唤做阿珍,才十九岁,瘦得像一把干柴。白人一拳一拳地砸下去,将她打得满脸是血,一双眼睛都肿得睁不开了。
梁老先生的独子,梁家骏,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。他赶到的时候,阿珍已经被抬到了后屋,床单上全是血,牙掉了两颗,脸上青紫得看不出人形。
梁家骏抄起一根门闩,带着几个伙计追了出去,在唐人街的牌楼底下追上了那个白人。
门闩抡起来,一下砸在那白人的肩膀上,脆生生一声响,骨头怕是断了。
那人惨叫一声,刚要爬起,又是一下,砸在后背上。一下接一下,打得那人像一摊烂泥似的瘫在地上,鼻梁歪了,嘴里往外冒血水,浓腥的血淌了一地,混着街边阴沟里的脏水,黑红黑红的,触目惊心。
打到最后,梁家骏自己也脱了力,喘着粗气,红着眼睛,一脚将那个半死不活的白人踢出了唐人街的界碑。他的靴底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,在夜色里像一条蛇蜿蜒爬过的痕迹。
“滚!”他哑着嗓子喊了一声,声音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回荡。
第二天夜里,事情就闹大了。
旧金山警察局来了二十多个白人警察,清一色的壮汉,腰里别着警棍和手枪,嘴里嚼着口香糖,脸上挂着那种看蟑螂似的轻蔑表情。
他们踹开了那间妓院的门,将里面的姑娘们一个个拎出来,不穿外衣就推上了警车,整条街都听得见那些女人们的哭喊声。老鸨——梁老先生的姨太太,一个四十来岁的广东女人,被两个警察架着胳膊拖了出来,她拼命挣扎,一只鞋掉了,光着的脚在石板路上刮出刺耳的声响。谁也不许上前,谁上前就是一棍子,有个洗衣店的老板多嘴问了一句,额头就被警棍砸开了一道口子,血流了半张脸。
妓院被查封了,门上贴了白底黑字的封条。梁家骏被以“蓄意谋杀未遂”的罪名带走,戴着手铐,被推进警车里的时候,他回头看了一眼,街对面站满了唐人街的街坊,一张张灰败的、惊恐的、无能为力的脸,像一排被暴风雨压弯了的芦苇。
而梁老先生,那位在三邑会馆坐了三十年龙头交椅的老人,听到消息的当夜,一口痰涌上来,堵住了气管。
等郎中赶到的时候,人已经歪在太师椅上,嘴眼歪斜,半边身子动弹不得,好歹捡回了一条命,却是说不出话了,只有眼角不停地淌泪,湿了半边枕头。
三邑会馆群龙无首。
梁家骏是独子,这一进去,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出来。会馆里几位叔公辈的人物连夜开会,从掌灯时分一直商量到鸡叫三遍,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,茶壶换了三茬,谁也想不出一个办法。
找律师?白人的律师漫天要价,还不一定肯接中国人的案子。找领事馆?领事馆的人支支吾吾,说这是美国司法管辖的事情,不好插手。找警察局讲理?连门都不让进,递进去的名片像扔进了垃圾桶。
阳和会馆的程二爷倒是出了个主意——凑钱,凑一笔大钱,找白人的中间人去通融。可他话音刚落,合和会馆的周老就冷笑了一声:“通融?你当这是清朝的衙门呢,使银子就能买通?”
一屋子人沉默了。
不知是谁,在角落里嘟囔了一句。
“要不……去找找那个姓秦的?”
满座皆静。
“哪个姓秦的?”有人问。
“还有哪个秦,”那人压低了声音,像怕被谁听见似的,“就是那个……皇华旅店下榻的秦少爷,选美大会上一掷千金的那个。听说张之弼老先生对他青眼有加,合和会馆周老也跟他吃过大饭。这个人……路子野得很,手腕子也硬。”
又是沉默。
三邑会馆与秦渡素无往来,甚至选美大会的时候,梁老先生还曾在背后嘀咕过一句“不知是哪里来的暴发户,懂什么规矩”。可眼下梁家倒了,会馆散了,能求的人求了个遍,竟没有一个肯伸手的。这个姓秦的年轻人,反倒被逼到了最后一条路上。
他们走投无路了。
都板街的清晨,雾气还没散尽。秦渡的帕卡德停在会馆门口的时候,几个起早的洗衣店伙计远远地站在街对面,缩着脖子,好奇地张望。
车门打开,先是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牛津鞋踩在地上,接着是笔挺的黑色西装裤管,然后是整个人,秦渡从车里出来,不紧不慢地整了整袖口,抬起头,看了一眼会馆门楣上那块“三邑会馆”的匾额,嘴角微微一弯。
他今天穿得并不刻意隆重,不过是一身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,内里是白色衬衫,领带打的是温莎结,不松不紧地卡在领口。头发用发蜡随意地向后拢了拢,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那两道利落的眉。可就是这么一身再寻常不过的行头,穿在他身上,却像是一件精心设计过的,肩线恰好落在肩峰,腰身微微收窄,裤线笔挺如刀裁,每一处细节都透着一种漫不经心的讲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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