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豆饭
第27章 豆饭 (第2/2页)刘长乐深深吸了一口气,转移话题,“老丈,天要黑了,县城的大门也关了,我们没地方住,可否在村里留宿一宿?”
老人迟疑。
薛平赶忙从荷包中抓了把铜钱塞给他。
老人推拒,“小郎君是小平子的主家,也算半个村里人,额自是欢迎的,只是村里条件简陋,怕委屈了小郎君。”
“无妨,只要不露宿荒野就好”,刘长乐接过薛平手中铜钱,硬塞进老人手中,“有劳老丈了。”
老人摩挲着手中沉甸甸的铜钱,终究不舍得还回去,“那老朽就厚着脸皮收下了,小郎君请。”
刘长乐三人跟在老人身后,沿着村中土道一路走到村尾,三步一缓,五步一歇,足足走了一柱香,才停在一座泥土院前。
老人推开木门,“小郎君请进。”
刘长乐走进院子,入目便是三间木骨泥墙房屋,中间为堂屋,两侧为内室,屋顶用厚厚的茅草覆盖,既坚固又隔热。
“太阳下山了,屋内暗地很,委屈小郎君在院中吃饭,待用完饭再回屋歇息。”
老人说完,冲屋内喊,“有贵客来了,囡囡,快生火烧水做饭!”
“哎!”屋内传来一声稚嫩清脆的声音。
下一刻,一个五六岁、扎着小鬏鬏的女郎蹦蹦跳跳从屋内跑出来,飞快地瞟了眼院中坐着的三人,害羞地跑去后院,抱着满满一捧柴火一溜烟儿回了屋内。
刘长乐眨眨眼,好像看到上一世幼时的自己,“老丈的孙女,好能干啊。”
老人坐在木墩上,既慈爱又愧疚,“没办法啊!家里大人下地的下地、砍柴的砍柴,只剩老朽和孙女两人,老朽年纪大了,手脚不利索,若是等老朽烧水煮饭,怕是半夜也吃不上。”
刘长乐叹气,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。
小女郎麻利生完火,沿着墙根跑到老人背后悄悄问,“大父,今日煮豆饭还是麦饭?”
老人摸着孙女的脑袋,“给贵客吃麦饭,咱们还吃豆饭。”
小女郎点头,转身要跑,就听一道好听的声音道,“不用煮麦饭。”
小女郎回头,惊讶地看着坐在桌边、与自家破旧院子格格不入的小郎君,只听那小郎君继续道,“我还从未吃过豆饭,也想尝一尝。”
小女郎闻言,手脚局促地站在原地,不知该如何是好。
老人劝道,“豆饭是额等贱民吃的,小郎君出身富贵,怎能吃额等贱民吃的食物?”
薛平跟着劝阻,“郎君,豆饭有一股很浓的豆腥味,郎君定吃不惯。”
他幼时日日吃豆饭,后来入了宫当了侍卫,吃过宫中庖厨做的麦饭后,就再也吃不下豆饭了。
公主殿下入口的都是上等香稻饭,怕是闻一下豆饭的腥味都会吐。
刘长乐淡淡瞥了眼薛平,薛平就老老实实坐在小木凳上不敢说话了。
“出门游历,就是要增长见识”,刘长乐坚持,“纸上得来终觉浅,绝知此事要躬行,与其总听人说豆饭多么难吃,不如自己亲自尝一口。”
老人不理解,只能尊重,“那就都煮豆饭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