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商会公约修订版
第四十七章商会公约修订版 (第1/2页)1950年11月1日,玄鸟商会召开全体成员大会,正式审议、表决、颁布新版内部最高准则,并全面施行积分与户籍制度改革。
一、玄鸟商会公约(正式定本·投票通过版)
(内部最高准则·正式文件·一式三份)
序言
为保障玄鸟商会全体成员生存、安定与发展,确立公平治理秩序,明确权责与共同利益,特制定本公约。本公约为玄鸟商会最高根本规则,全体成员、各级委员、各部门、玄鸟商行、玄鸟农垦、玄鸟交通均须无条件遵守。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玄鸟商会为内部自治团体,非注册法人,不对外行使国家公权力。对外经营主体为玄鸟商行、玄鸟农垦、玄鸟交通。
第二条玄鸟商行、玄鸟农垦、玄鸟交通的全部盈利、收入及资产,均归玄鸟商会全体成员共同所有,由商会统一管理与支配。
第三条商会管辖范围内所有人员,不分年龄、性别、分工,一律称为玄鸟商会成员,地位一律平等。
第四条本公约为玄鸟商会最高规则,任何决议、指令、制度均不得与之抵触。
第二章成员身份与证件
第五条全体成员统一登记、统一编号、统一制发会员证。
证件内容仅限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照片、成员编号。
证件不标注职务、级别、部门、委员身份。
第六条成员编号实行一人一号、终身唯一,大人、小孩、老人统一编码,由行政部统一管理。
第七条凡上岗工作、执勤、履职的成员,另行颁发工作证,注明单位、职务、姓名,作为上岗与考勤凭证。
第八条成员享有生活保障、安全保障、公平对待、选举与被选举权;同时负有遵守公约、维护集体利益的义务。
第三章积分发行规则
第九条商会建立统一内部积分体系,作为商会内部唯一计价、结算、支付单位。
第十条积分与美元固定等值:1积分=1美元。
第十一条积分仅限商会内部流通使用,由商会统一发行、管理、核算。
第十二条商会实行成员基本保障积分制度:每人每日固定发放基本保障积分1分,积分统一计入本户户籍积分账户。
第四章委员等级与选举
第十三条玄鸟商会委员分为三个等级:
1. 商会常务委员(常委)
2. 商会委员
3. 商会候补委员
第十四条各级委员一律由全体商会成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,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,不得以任何形式任命。
第十五条委员每10年选举一次,任期10年。
第十六条各级委员职责:
-常务委员:商会最高决策层,主持会议、统筹全局;
-商会委员:正式议事、表决、分管部门工作;
-候补委员:列席会议、协助事务、无表决权。
第五章一户一户籍积分账户制度
第十七条玄鸟商会实行一户一户籍积分账户制度,以户为单位统一设立户籍积分账户,由财务部统一登记、管理、监督。
一户只设一个户籍积分账户,统一记录本户工分积分与成员基本保障积分。
第十八条户籍积分账户用途:
1. 记录本户上岗成员劳动所得工分积分;
2. 记录本户全体成员每日基本保障积分;
3. 内部结算、兑换、支取统一使用本账户。
第十九条户籍积分账户实行一户一账、专账专用,不得混用、不得冒用。
财务部负责登记、核算、发放;监管部负责全程监督。
第六章部门设置
第二十条商会下设四个部门:
1. 行政部
2. 武装部(武装委员会)
3. 监管部
4. 财务部
各部门由相应商会委员分管。
第二十一条武装部下设两个直属局室:
1. 安保局
2. 装备局
第二十二条商会设立军商局,直属玄鸟商会,日常工作由会长直接负责领导,不归属其他部门管辖。
第二十三条商会设立特种商队,由会长直接调动指挥,行动保密。
第七章部门职责
一、行政部
1. 负责对外交际、联络、协调、接待;
2. 负责成员登记、编号、会员证、工作证制作与档案管理;
3. 负责文书起草、会议组织、决议下发与存档;
4. 负责家属生活、内务、安置与营地秩序。
二、武装部(武装委员会)
1. 负责全体成员、家属、营地安全防卫;
2. 负责巡逻、警戒、江面护航、码头守卫;
3. 负责农垦区圈地、立界、守护,防止侵占破坏;
4. 执行商会安全防卫类决议。
三、安保局(隶属武装部)
1. 负责内部安保、营地治安、重点区域守卫;
2. 负责成员安全防护、秩序维护、应急处置;
3. 配合武装部执行防卫任务。
四、装备局(隶属武装部)
1. 负责武器装备、防护器材、后勤物资的采购、管理、配发、维护;
2. 负责装备登记、库存、检查、保养;
3. 保障武装部、安保局、特种商队装备需求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