零点看书

字:
关灯 护眼
零点看书 > 风暴眼 > 第0361章 那年那月那杯酒 敬你敬我敬余生

第0361章 那年那月那杯酒 敬你敬我敬余生

第0361章 那年那月那杯酒 敬你敬我敬余生 (第1/2页)

周牧之的别墅在城北的半山上。
  
  这一片是这座城市最安静的地方。开发商二十年前圈下这块地的时候,打出的广告语是“离尘不离城”——离尘是真的,盘山公路绕了七个弯,每绕一个弯,市区的喧嚣就淡下去一分;不离城也是真的,站在别墅三楼的露台上往下看,整座城市的灯火像一盘被打翻的围棋子,密密麻麻地铺到天边。周牧之每天早上六点准时站在那个露台上,看城市从晨雾里一点一点浮现出来,像看一幅被他亲手装裱好的字画。
  
  今天他起晚了。保姆说,周先生昨晚书房里的灯亮到凌晨三点。这种情况不多。周牧之的作息像他的庭辩逻辑一样精确——晚上十点熄灯,早上五点五十醒来,不靠闹钟,靠身体里那口运转了六十多年的钟。昨晚那口钟乱了。因为昨天下午,他收到了一封没有落款的信。
  
  信封是白色的,普通的牛皮纸,市面上任何一家文具店都能买到的那种。里面只有一张照片,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,钢笔写的,笔锋很利,“之”字的最后一笔往上挑——和他自己的笔迹一模一样。照片上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,扎着两个羊角辫,蹲在小区门口。她低着头,看着自己脚上的鞋。鞋带是系好的,结打在左边。
  
  周牧之把这张照片看了很久。久到书桌上的茶从热变温,从温变凉,茶叶沉在杯底,舒展开的叶片像一堆溺水的蛾子。然后他把照片翻过来,又看了一遍那行字。那行字写的是——“周先生,别来无恙。苏正清的女儿长大了。她炒的红烧肉,不放糖。”
  
  今天是周日。周牧之的周日惯例是:早晨练字一个时辰,午后小憩半个时辰,傍晚在花园里修剪盆景,晚上批阅法学院送来的博士论文。这套惯例他已经维持了退休后的整整七年,像一座上了发条的钟,滴答滴答,从不出错。但今天这座钟的发条被人动过了。他不知道那个人什么时候来。但他知道她一定会来。
  
  这种感觉很奇怪。周牧之在法学界浸淫了四十多年,从助教做到博导,从律师做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经手的案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。他见过太多人——原告、被告、证人、律师、法官、检察官。他把他们分成三类:第一类是来了就走的,像风,刮过去就没了;第二类是来了不肯走的,像藤,缠着你,越缠越紧;第三类是来了、走了、你以为她不会再来了,然后在某一天忽然出现在你面前,像一面镜子,让你看见自己这些年所有的变化。
  
  苏砚是第三类。他没见过她,但他知道她是第三类。
  
  下午四点,门铃响了。保姆去开门。周牧之坐在书房里,手里握着一支毛笔,笔尖蘸满了墨,悬在宣纸上方半寸的位置,迟迟没有落下去。宣纸上已经写了一个字——“法”。三点水偏旁写得极漂亮,笔锋饱满,墨色从笔尖渗进纸纤维里,像水渗进干涸的河床。但右边的“去”字只写了第一笔,那一横,写到一半停住了,墨在停顿处洇开一个小小的圆点,像一滴不小心滴落的眼泪。
  
  “周先生,”保姆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,“有客人。说是您以前的学生。”
  
  “请她进来。”
  
  苏砚是一个人来的。
  
  周牧之抬起头的时候,她已经站在书房门口了。她穿着一件藏青色的棉麻衬衫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一截手腕。手腕上什么都没有,没有表,没有手链,干干净净的。她的脸也很干净——不是化妆化出来的干净,是把所有多余的东西都洗掉了之后剩下的那种干净。眉眼,鼻梁,嘴唇,每一笔都落得很轻,像是有人用最细的笔在最薄的宣纸上画了一个人,墨色淡得刚刚能看清,再浓一分就俗了。
  
  但她的眼睛不淡。那双眼睛落在他身上的时候,周牧之手里的毛笔颤了一下。“去”字的那一横在宣纸上拖出一道歪歪扭扭的墨痕,像一条被人踩了一脚的蛇。
  
  “周先生。”苏砚的声音不大,语速不快,像在念一份早就写好的稿子,“冒昧来访,打扰了。”
  
  “不打扰。”周牧之放下毛笔,站起来。他的身体还算硬朗,腰背挺得直,站起来的时候膝盖没有打颤。但他撑着桌沿的手指节节发白,像在撑一样随时会塌掉的东西。“请坐。茶还是咖啡?”
  
  “白水就好。”
  
  保姆端了水进来,白瓷杯,温水,杯沿上没有任何花纹。苏砚接过去,双手捧着,没有喝。她的目光从周牧之脸上移到书桌上,落在宣纸上那个写了一半的“法”字上。三点水饱满欲滴,“去”字的那一横歪歪扭扭,墨痕拖出去老长,像一道旧伤疤。
  
  “周先生在练字。”
  
  “闲着也是闲着。”周牧之坐回椅子上,把宣纸从桌面揭起来,团成一团,扔进桌下的纸篓里。纸团落在篓底,发出一声极轻极轻的闷响,像什么软的东西终于落了地。“老了,手不稳了。以前写这个‘法’字,三点水和‘去’字之间的留白,我能控制到毫厘。现在不行了。水多了,就漫过去;水少了,又接不上。分寸这个东西——”
  
  他停了一下,抬起眼睛看着苏砚。“分寸这个东西,年轻的时候以为它是一把尺子,老了才知道,它是一碗水。端平了,一滴不洒;端不平,洒出来就收不回去了。”
  
  苏砚端起白瓷杯,抿了一口水。温水从喉咙里淌下去,没有味道。“周先生说的是练字?”
  
  “说的也是别的。”周牧之靠进椅背里,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。他的手指很长,骨节突出,指腹上有常年握笔磨出的老茧。这双手写过无数份起诉状,签过无数次名,在苏氏科技破产案的卷宗归档人一栏,落下过最后一笔。“苏小姐,你父亲的手艺,你学会了几成?”
  
  苏砚把水杯放下。白瓷杯搁在桌面上的时候,杯底和桌面碰出一声轻响。很轻,但周牧之的睫毛颤了一下。“周先生问的是红烧肉?”
  
  “我问的也是别的。”
  
  “我爸的红烧肉,不放糖。”苏砚的声音还是平的,平得像一面没有风的水。“他说肉本身就有甜味,焖够了火候,甜味自己就出来了。不用加糖。”
  
  “我听说你后来也学会了。”
  
  “学会了。但我做的,不如他。”
  
  “差在哪儿?”
  
  “火候。”苏砚低头看着自己的手。指尖上有几道极淡的疤,是早年写代码的时候键盘磨出来的。现在疤已经淡得快看不见了,但她还记得那些通宵达旦的夜晚,记得手指敲在键盘上的触感,记得屏幕上绿色的代码一行一行地跳出来,像她种下去的一片一片的庄稼。“焖肉要小火,火大了肉就柴了。小火慢慢焖,焖到肥肉透明,焖到瘦肉酥烂,焖到汤汁收成薄薄一层琥珀色,挂在肉上,不滴不淌。这个过程不能急。我爸从来不急。他蹲在厨房地上择葱,一根一根地择,葱白多长、葱绿多长,都要择得一样齐。我妈说他择葱比人家绣花还慢。”
  
  “你呢?”
  
  “我急。”苏砚抬起眼睛,看着他,“我等不了。从七岁那年开始,我就等不了了。”
  
  书房里安静了。窗外的花园里,周牧之养的那几盆罗汉松修剪得整整齐齐,树干虬曲,针叶墨绿,像一群被驯化了的野兽蹲在盆里,披着一身永远不落的绿色。保姆在走廊里走动的声音传过来,拖鞋踩在地板上,一下一下,像钟摆。周牧之没有看苏砚。他看着窗外那几盆罗汉松,目光停在最老的那一盆上。那盆罗汉松跟了他快二十年了,树干上有一道很深的勒痕,是早年他用铁丝固定造型的时候留下来的。后来铁丝拆了,勒痕还在。树皮自己慢慢长,把勒痕包进去,从外面已经看不见了。但周牧之知道它还在。每次浇水的时候,每次修剪的时候,他的手摸过那个位置,都能感觉到树皮底下有一圈硬硬的东西。
  
  “苏小姐,”他开口了,声音比刚才低了一些,“你知道我为什么学法律吗?”
  
  “不知道。”
  
  “因为我家门口有一条河。”周牧之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了一下,“我小时候,那条河上有一座独木桥。桥很窄,只能容一个人过。两个人迎面走到桥中间,必须有一个人退回去。退的那个人,裤脚会沾上河边烂泥,鞋会湿,回家要挨骂。不退的那个人,踩着桥就过去了,鞋底是干的,裤脚是干净的。我小时候长得瘦小,从来都是退的那一个。有一年冬天,桥上结了薄冰,我退的时候脚底一滑,掉进河里。河水不深,但冷,冷到骨头里。我爬上岸的时候,那个不退的人已经走到桥那头了。他回头看了我一眼,然后就走了。”
  
  苏砚看着他。他的头发已经白了大半,但梳得一丝不苟,鬓角修得整整齐齐。脸上的皱纹不算深,眉心有一道竖纹,是常年皱眉思考留下的。眼袋有些松弛,但眼睛还是亮的,是那种在书斋里泡了一辈子的人特有的亮——不是光,是被书香和墨汁浸透了的亮。
  
  “后来我就想,我要做那个定桥的人。”周牧之说,“不定谁退谁进,定这座桥应该怎么修。修宽了,两个人并肩都能过;修窄了,就只能有一个人过。但不管修宽修窄,总得有个规矩。没有规矩,每来两个人都要在桥中间对峙一次,对峙完了,弱的那个掉进河里,强的那个踩着桥过去。这不叫公平。这叫丛林。”
  
  “然后您就去学了法律。”
  
  “对。”
  
  “学了之后呢?”
  
  周牧之沉默了一会儿。他的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三下,一下比一下轻。“学了之后我才知道,定规矩的人,自己未必守规矩。”
  
  苏砚把手伸进随身带来的布袋里,拿出一样东西,放在书桌上。是一张照片。和昨天寄到他手里的那张一模一样——七岁的小女孩,羊角辫,蹲在小区门口,低着头看自己的鞋。鞋带系在左边。不同的是,这张照片背面没有字。
  
  “这张照片,是我妈拍的。”苏砚说,“1997年7月10日,下午四点二十一分。我爸从楼顶跳下去之后的第二十一分钟。我妈拉着我的手走回小区门口,她忽然松开我的手,蹲下来,给我系鞋带。系了两遍。一遍是她的系法,结在中间。一遍是我爸的系法,结在左边。系完了,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相机——她那时候在厂里的宣传部工作,相机是单位的——她把相机放在地上,设了定时拍摄,然后走到我旁边,蹲下来,搂着我。”
  
  苏砚的声音一直很平。从头到尾,每一个字的音量、语速、音调,都没有任何变化。像一个人在念一份已经背了无数遍的证词,念到后来,那些字已经不再是字了,变成了某种比字更硬、更冷、更不会变形的东西。
  
  “拍完这张照片,我妈站起来,拉着我的手继续走。她没回头。我也没回头。”苏砚停了一下,“后来我花了很长时间想,我妈为什么要拍这张照片。是想记住什么?还是想忘记什么?后来我想明白了。都不是。”
  
  “是什么?”
  
  “是证据。”苏砚把这两个字说得很轻,轻得像一片梧桐花落在水面上。“我妈怕自己将来有一天会原谅。所以她拍了这张照片。每次想原谅的时候,就拿出来看一看。”
  
  周牧之的手不敲了。他两只手交叠着放在膝盖上,十根手指互相扣着,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。他盯着书桌上那张照片。照片里的小女孩低着头,看不见脸,只能看见两个羊角辫,一左一右,用红皮筋扎着。红皮筋在阳光里亮得像两颗小小的山楂。她的鞋是白色的,系着鞋带,结打在左边。她母亲蹲在旁边,一只手搂着她的肩膀,另一只手垂在身侧,手指上还沾着系鞋带时从鞋面上蹭到的灰。阳光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地上,一长一短,叠在一起,像一棵被砍断了的树的横截面。
  
  “你母亲——”周牧之的声音忽然哑了,像一把二胡的弦被人猛地松了一扣,“她现在还好吗?”
  
  “走了。五年前,肝癌。”苏砚说这两个字的时候,语气和她刚才说“白水就好”一模一样。“走之前那几天,她忽然让我给她做一碗红烧肉。我做了。她吃了三块。吃完之后,她靠在床头,闭着眼睛,很久没说话。我以为她睡着了。后来她睁开眼睛,看着我,说了一句话。”
  
  “什么话?”
  
  “‘肉偏甜了。你爸烧的,不放糖。’”
  
  苏砚把白瓷杯端起来,把杯子里剩下的水一口喝干。温水从喉咙里淌下去,没有味道。她放下杯子,杯底和桌面碰出轻轻的一声响。“周先生,我今天来,不是为了问您为什么在案卷上签名。不是为了问您拿了多少钱。也不是为了听您说‘那时候我也是身不由己’。这些答案,我这些年自己都找到了。我今天来,就是想看一看——”
  
  她抬起眼睛,看着周牧之。“看一看在案卷上签名的这个人,现在每天早晨推开窗户,看见的风景是什么样的。种的花是什么样的。写的字是什么样的。喝的水,是什么味道的。”
  
  周牧之的手指松开了。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。手背上已经长了老人斑,浅褐色的,零零星星的几颗,像宣纸上的墨点不小心溅到了手上。这双手写过很多字。起诉状,代理词,判决书,仲裁申请,破产案卷宗。也签过很多名。每一个签名都落得很稳,周牧之三个字,一笔一划,从不连笔,从不潦草。他一直觉得,一个人的签名就是他的骨头。骨头正,签名就正;骨头软,签名就软。现在他看着自己这双手,忽然想不起来,自己的骨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软的。不是1997年。更早。早到他自己都记不清了。也许是第一次在饭局上端起那杯被人敬的酒的时候,也许是第一次在案卷里看见那个数字却装作没看见的时候,也许是第一次用“程序正义”四个字说服了自己之后。他记不清了。软不是一下子软的,是一点一点软的,像冰化成水,像木头朽成屑。等你发现的时候,已经立不住了。
  
  “苏小姐。”他开口了。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,隔着好几道门。“你父亲的红烧肉,真的不放糖?”
  
  “不放。”
  
  “肉本身的甜味,真的能焖出来?”
  
  
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热门推荐
在木叶打造虫群科技树 情圣结局后我穿越了 修神外传仙界篇 韩娱之崛起 穿越者纵横动漫世界 不死武皇 妖龙古帝 残魄御天 宠妃难为:皇上,娘娘今晚不侍寝 杀手弃妃毒逆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