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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1章 没有刑期的囚徒(4.4k求追订月票)

第221章 没有刑期的囚徒(4.4k求追订月票) (第1/2页)

莉莉丝不记得这是她被囚困的第几个年头。
  
  她曾试着细数过,从她拥有记忆开始。
  
  但这并不容易。
  
  毕竟她的睡眠时间并不固定,有的时候是几天,有的时候是几个月,她只能记忆自己睡醒的次数。
  
  但是当有一天,她忘记到底是第一万零七次清醒,还是一万一十七的时候,她就懒得再去细数这无关紧要的事情了。
  
 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  
  就像人不会记得自己吃了几顿饭一样。
  
  当一件事的跨度足够长久,次数足够繁多,那么有关它的一切都会变得无足轻重——在漫长的岁月里,不间断地重复这个过程而已。
  
  时间无意义。
  
  这让价值无意义。
  
  以至于人生无意义。
  
  所以她时常会羡慕那些短命的人——
  
  羡慕他们会拼命抓住有限的时间,在人生抵达尽头之前满足自己的欲望,而不必担心欲望的消失。
  
  她时常有这种体会。
  
  还记得曾经的自己,只是品尝了一口鲜血,便觉得尤为香甜,于是尝遍了每个生物的血液。
  
  可到了现在,就连喝血都成了一种维系体征的必要义务,提不起兴趣。
  
  当然,她一般不会转化衍体,也不会杀人、或是动物。
  
  她能够活动的范围就那么大,如果周围的生命都死光了,她又去哪里寻找血液呢?
  
  后来,她试图让人感受恐惧,充作自己的精神食粮。
  
  为此她撤去了迷雾,时不时让土地暴露在阳光与晴空之下,再给居住在这里的平民,挨家挨户地分发木锥、大蒜和圣水,有时还直接洒在他们的脸上。
  
  这可吓坏了他们,一边哭着一边跪在地上,嘴上说着什么“真善神明”,向自己磕头求饶呢。
  
  但时间一长,她对恐惧也不太感兴趣了。
  
  反倒开始为太阳而感到兴奋。
  
  她喜欢上了正午的晴空下,那被烈日映照的海平面。光辉扑洒在青绿的潮水,折射出的波光会连成一条璀璨的金河。
  
  她觉得不会有什么,能比眼前的一切更值得留恋了。
  
  不是因为她感受到了景色的美好。
  
  她本能地厌恶这种景色。
  
  只是因为她无法直视阳光,也从没见过阳光。
  
  而痛苦,能让她感受到自己的存在。
  
  所以她撤去了保护自己的迷雾,坐在细白的沙滩上、树梢的高枝下、旷野的平原里,任由阳光将自己的肌肤灼烧地滚烫,直至火焰焚化了她的全身——
  
  可惜的是,她是囚徒。
  
  没有刑期的囚徒。
  
  她永远无法离开被圈定的土地,她的血肉终有一天会再度重塑,也许是几个月,也许是几十年。
  
  然后在复生后,继续等待黎明的回归,周而复始地游离在生死之间。
  
  到最后,她甚至习惯了阳光,开始寻找新的乐趣——
  
  幸好,痛苦让她察觉到了方向。
  
  既然讨厌白昼,暴露在阳光之下才能感受存在。
  
  那就选择吞咽人类的食物,哪怕到最后要恶心地呕吐出来,也比无趣的鲜血有滋味。
  
  无法享受他人的恐惧,那就从他人的喜爱中感受价值。
  
  这可不容易做到。
  
  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——
  
  还记得有一次,她试图对一个路人释放善意,所以邀请了他,来到自己的墓地赴宴。
  
  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,自己准备了很多惊喜。
  
  譬如吊在树上的尸体、挂在树梢的蝙蝠们、还有向他们打招呼的僵尸……每一样都是她钟意,而精心择取的欢迎方式。
  
  他可是亲口告诉自己,很喜欢这份热情呢,激动的都要哭出来。
  
  当时她甚至取出了两瓶珍藏:
  
  “你是想喝八十岁的,还是想喝十六岁的?”
  
  第一杯更暗沉,口感偏涩,但回味甘甜。第二杯更鲜亮一点,口感润滑,只是比较甜腻,
  
  “如果不合胃口,也可以尝一尝自己的血?”
  
  她其实尝过自己的血液,虽然没办法满足饥饿,却能够满足解馋的需求。
  
  “来,把刀子给我,我来告诉你哪里的血液最好喝。
  
  诶,你怎么晕过去了……”
  
  明明都已经展示了十足的诚意,为什么还是得不到他的喜爱呢?
  
  到底是哪里出错了?
  
  她感到了气馁——
  
  但气馁也是情绪。
  
  这份新奇的挑战,反倒让她焕发了生活的乐趣。
  
  于是她下定决心,主动去请教当地最受人尊敬的领主:
  
  “我到底该怎么做,才能像你一样受人爱戴呢?”
  
  “有没有一种可能,我们不喜欢喝血?”
  
  “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喜欢喝血?你们短命的要求真多。”
  
  “想要受人爱戴,首先要了解人类。”
  
  “我不是人类吗?”
  
  她不觉得自己和人类有太多区别,所以才一直拿短命与长命作区分。
  
  “……严格意义上来讲,您不是。”
  
  “那我是什么?”
  
  “您是吸血鬼。”
  
  “吸血鬼是什么?”
  
  “就是——好吧,这没什么,也许是我们对您的存在抱有误解。”
  
  她记得那位领主很诚恳地说,
  
  “但我想,在这方面我应当可以帮助到您——
  
  同我一起维护这片土地的和平,一定能让您备受尊崇。”
  
  “怎么维护?”
  
  “譬如,帮忙抵挡敌军的侵犯?”
  
  “太远了,我可出不去。而且我很累,有没有什么不费力就能成功的办法?”
  
  “那您是否能赠予我一滴血液?由我来作为您的代行者,为您声名远扬。”
  
  “哼,还说你们人类不喜欢喝血?”
  
  她划下自己的手腕,送给了对方整整一瓶,以表明自己的诚意。
  
  这很有效,领主紧接着向她献上了忠诚:
  
  “请容许我为您修建陵墓,将住址搬迁到您的身旁,既能随时向您汇报进展,您也可以借此观察人类的活动,从而更加了解人类。
  
  当然,届时请您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,毕竟吸血鬼的恐惧还是深入人心的。”
  
  这确实是消解她无聊的必要手段。
  
  在她的应允之下,一座合她心意的古堡就此修建在了山崖之巅,就连她的墓穴也跟着翻修了一遍。
  
  这就是被人尊敬的感觉吗,感觉还不错。
  
  虽然没有恐惧香甜,甚至还有一种羞耻的酸涩,但确实是一种别样的体验。
  
  她决定在下次无聊之前,先这么生活下去。
  
  而生面孔总是让人好奇的,许多人像叽叽喳喳的耗子一样围在她的身边,寒暄问候:
  
  “您真漂亮,眼睛像一颗红锆石,真让人着迷。”
  
  记住,你需要了解人类,受到他们的喜爱,这是一项艰难的挑战。
  
  莉莉丝这么告诉自己。
  
  决定尽可能地展现自己的亲和:
  
  “那我送给你。”
  
  她将自己的眼珠剜下,掌心上的眼球覆盖着腥甜的鲜血,顺着指尖流淌到了地面。
  
  身旁的‘耗子们’尖叫着逃离了原地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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